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特编制《岳阳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岳阳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包括市乡村振兴局总体情况,机构领导,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2.政策文件。包括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乡村振兴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全市乡村振兴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乡村振兴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财政资金。包括本级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等。

  5.意见征集及反馈。

  6.政策解读。包括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以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务舆情反馈处置回应情况。

  7.建议提案办理。包括对市人大、市政协的涉及乡村振兴建议提案的回复情况。

  8.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乡村振兴衔接政策、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以及全面振兴与巩固拓展信息。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参见《岳阳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网(www.yueyang.gov.cn/xczx/)上查阅《目录》。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网站公开。同时,采取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发布会、设立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发布,以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岳阳市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提出申请,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二)受理机构

  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730-8880413

  传真号码:0730-8880413

  电子邮箱: 907154539@qq.com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4: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235号,市政府机关大楼11楼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邮政编码:414000。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岳阳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可复制,也可从网站下载。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

  2、申请方式。《申请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

  3、申请处理。

  ①登记。岳阳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将收到的《申请表》登记、编号,并按照处室职责提出拟办意见,经局领导签批后,分送相关处室办理。

  ②答复。岳阳市乡村振兴局将及时按要求答复依申请公开内容: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岳阳市乡村振兴局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