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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工作介绍

来源:湖南省残联 发布时间:2015-08-31 10:17 浏览次数:1

一、认定机关。县级残疾人联合会为当地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统称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资格认定的工作机关(简称“认定机关”)。

二、认定程序。申请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资格认定的单位,应持《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证书申报材料》(附件1)所需材料及填写好的《湖南省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当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提出认定申请,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收到认定申请及提交的证件资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在收到认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湖南省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意见书》(附件3)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单位颁发《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证书》(简称《机构证书》)及副本,并在该单位安置的残疾人职工有关证件上加盖“XXX残疾人联合会就业审核”戳记、标明日期,戳记式样尺寸为5×1cm长方形(见附件5)。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予认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对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的认定意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意见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复核申请,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年度审核。对安置残疾人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项条件实行年审制度,省残联另行制定年审办法。对年审合格的在机构证书副本的认证记录栏内签注年审合格的记录,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自愿退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机构资格、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或在年审办法中有其它规定的,取消其“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资格,由认定机关填写《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资格注销通知书》(见附件6),书面通知被注销资格机构及主管税务机关,收回资格证书及副本。

四、统一表格式样。《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证书》(正、副本)由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各地认定机关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湖南省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申请审批表》、《湖南省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意见书》以及年审报告书,应按全省统一设计的式样印制填写。

五、统一证书编号。《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证书》以市州行政区域为单位由市州残联统一编号,各地认定机关在颁发证书前,应到市级残联办理备案登记,并获取统一证书编号。编号由11位数组成,前8位数为市州的行政区划码,后3位数为顺序编号,从001号开始依次排序,各市州残联应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加强备案编号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日常监管。县级残疾人联合会要严格按照中国残联印发的《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7)的规定和省残联要求对申请资格认定的单位进行审核,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单位安置残疾人员的情况,切实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机构“认定意见书”(附件三)要及时报省市残联备案。

七、其它事项。《湖南省集中安置残疾人机构证书》(正、副本)由省残联统一印制,各县市区残联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残联申请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