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赣服通“省内通办”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二、办理层级
县(区)级
三、通办方式:
全流程网办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品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品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五、申请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六、办理材料:
(一)新办、延续
1、申请表;
2、提供准确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变更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需要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如变更经营地址名称需提交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变更证明、变更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字号或者变更家庭经营成员的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在“找服务”的“全省通办”栏中的“综合服务”中找到“烟草专卖”,点击并按要求进行办理。
八、受理模式:
在线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将直接进入后台进行审批。线下窗口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在“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
九、审批程序:
1、申请人在“赣服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页面,向经营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由当地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
2、对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依法说明理由。
3、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对经营场所开展实地勘验工作。
4、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批并确定审批意见。
5、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同时发放许可证。
十、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品牌连锁便利店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免费
十二、办理结果反馈:
申请人可在“赣服通”的“办件查询”中获取办理结果。
主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65503
政府网站标识码: 3609240002 备案编号:赣ICP备05000556号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